调动岗位后单位又以新岗位约定3个月试用期,请问是否违法? 您好,我朋友来公司近3年,早已经过了第一次试用期。4个月前我朋友调换了工作岗位,公司又与他约定了新岗位3个月试用期。请问公司是否违法?如果违法我朋友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呢?
2013-05-27 11:49 骆驼为何哭泣(广东-中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5月27日 12时03分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3-05-27 12:02
违法的行为
3 110网律师 2013-05-28 08:43
不和法,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以要求相应的工资标准。
4 110网律师 2013-05-28 08:50
试用期不成立,公司违法。
5 杨艳国律师 2013-05-28 16:53
不合法,不应该重新约定试用期,建议协商解决.
6 芦道宾律师 2013-05-29 17:51
违法行为,可以告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