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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职的公司在深圳,目前工作地在外地分公司,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定无固定
我就职的公司在深圳,目前工作地在外地分公司,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定无固定 我就职的公司在深圳,目前工作地在外地分公司,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现准备以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将我调往外地,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为公司注册地与分公司所在地。我能否拒绝,谢谢!
2025-04-20 05:54 ask2504202vw(天津-和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4-20 06:0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变更工作地点需双方协商一致。若合同中已明确工作地点为注册地及分公司所在地,公司单方调岗超出约定范围的,您有权拒绝。建议:1)书面要求公司说明调岗必要性;2)保留拒绝调岗的书面证据;3)若公司强行调岗或解约,可主张违法解除要求赔偿。深圳地区司法实践通常保护劳动者合理预期的工作地点。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4-20 07:32
可以拒绝的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4-20 08:3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变更工作地点需双方协商一致。若合同中已明确工作地点范围,公司单方调岗超出约定范围的,您有权拒绝。建议:1)书面要求公司提供调岗依据;2)保留拒绝调岗的书面记录;3)若公司强行调岗或解约,可主张违法解除要求赔偿(2N)。深圳地区司法实践通常支持劳动者在此类情形下的合理抗辩。
4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5-04-20 09:32
你好!可以。
5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4-20 22:52
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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