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简单咨询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晚上好,本人于本年度8月底通过劳务公司入职与前合作的企业上班
各位律师晚上好,本人于本年度8月底通过劳务公司入职与前合作的企业上班 各位律师晚上好,本人于本年度8月底通过劳务公司入职与前合作的企业上班,当时与劳务企业签订了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合作的用工企业在湖北大冶,而劳务合同上写的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是这样说明的:“如发生劳动争议后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武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必须按照这个合同说明必须去武汉向武汉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可以向合同履行发生地湖北大冶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另外我上班期间的工作均受用工企业管理负责,也在用工单位钉钉上注册登记成了用工企业的职工该用工企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我有点搞蒙了在此恳请各位律师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3-11-02 23:34 wei230812psC(湖北-黄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23-11-02 23:49
申请劳动仲裁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3-11-03 00:35
你好,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3-11-03 06:34
需要处理的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11-03 08:44
可以直接按照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5 陈晓云律师  2023-11-03 08:4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