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拖欠社保 我进入公司之后比同时期加入公司的员工少3个月的五险。并且工资三月份少了几百块,春节三天加班只按每小时17支付。公司在未经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在合同上订立1200最低的标准。是否属于违规?我们这个也比较特殊是属于委培,但是委培费用是自己掏的要掏三年。委培的科目和从事的工作完全挂不上钩。是否属于欺诈?并且进入公司之前说的是前期不会让进入有害作业区,但是一工作就进入了有害区。他的工作区域根本就不属于他的承包,他属于人力输出,来之前根本就不知道是这个情况,公司也未作说明。这是否也是属于欺骗?希望老师能给我讲讲怎么办
2013-05-17 21:43 w26542……(河南-开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7 22:05
你好,1、交钱不发工资,补缴保险;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复,请采纳。。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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