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一个朋友在超车的过程中和另外一辆车相撞(车长20米已超17米),且超车情况不属于交通法第43条中所规定的四种情况。对方属于无证驾驶且还超载,但是交警认定我朋友应承担70%的责任,您觉得这个责任认定合法吗?对方还有违章情况如下: 小型汽车 2008-11-27 12:45:00 并州北路 1039 未处理 未交款 200 1401110000 太原市交警支队迎泽一大队 。您看这个责任认定应该是怎么样的,交警队的鉴定合法吗
我一个朋友在超车的过程中和另外一辆车相撞(车长20米已超17米),且超车情况不属于交通法第43条中所规定的四种情况。对方属于无证驾驶且还超载,但是交警认定我朋友应承担70%的责任,您觉得这个责任认定合法吗?对方还有违章情况如下: 小型汽车 2008-11-27 12:45:00 并州北路 1039 未处理 未交款 200 1401110000 太原市交警支队迎泽一大队 。您看这个责任认定应该是怎么样的,交警队的鉴定合法吗
2010-07-30 09:24 122808……(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30 09:35
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及时申请复核。最好委托律师代理,帮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