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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咨询一下劳动合同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咨询一下劳动合同问题! 律师您好!
    我现在正在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公证,我07年1月1日至07年12月31日,我在一个翻译公司上班,这期间签订了1年的合同,合同我和公司一式一份,当时我把签订后的合同放在我办公桌的抽屉里面了,但在07年8月我因为严重的颈椎病就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当我回公司交接的时候我以前签订的合同就被领导拿走了,我之前签订的合同为07年1月-8月,同年10月份,我在朋友的一个贸易公司里继续从事英语翻译工作,因为关系都很好,所以我也没签合同,目前我办理技术移民,必须公证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我和第一个公司签的合同还有效么?我该怎么证明?第二个问题就是我可以和现在的公司倒签合同吗?比如我现在从2007年10月倒签合同可以吗?当地的劳动局允许这样吗?谢谢
2008-12-08 11:15 艺萌(天津-河东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8 11:23
没有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劳动关系未解除,合同有效。可以补签合同。
2 孙金刚律师  2008-12-08 12:03
有劳动合同解除书就能说明存在劳动合同的。如果有困难我可以帮助你,与我联系。QQ:291548163
3 孙新律师  2008-12-09 11:35
你的问题不难解决:
1、如果是比较规范的公司,用工和辞工都在劳动局备案,建议你去查一下;
2、你可以和第二个公司补签劳动合同,签合同是公司用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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