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事宜,急!急!急! 我有一个摊位出租给乙方,合同签的是一年,可是乙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租给了丙方。现在由于市政建设摊位上城管部门新配置上了铝合金摊床,要交付押金和维修保证金,请问维修保证金是否应该丙方出,因为是他在使用?增加的摊床每月租金150元,丙方自己交付,是否就有权利把另一半转租?丙方说维修费可以给,但不交维修押金,可是摊床维修是城管部门统一的,费用会在我的维修保证金里扣除!应该怎么办?麻烦尽快解答,今天下午要签合同,关于维修金与他是否可以转租或是其他形式的出粗应该怎样写在合同!谢谢!
2010-07-30 06:44 周雅馨(吉林-长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30 07:02
维修金由房东缴纳。
2 齐志龙律师 2010-07-30 07:34
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维修是否有约定无约定,有您承担,私自转租您可以要求与乙方解除租赁合同(约定除外)
3 2010-07-30 08:48
转租没有经过你的允许并且你和乙方的合同没有约定准许转租的话,你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同意转租,你仍然和乙方保持合同关系,维修基金如果没有约定,应该由出租房解决。可以三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