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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劳务公司签订协议在工厂上班,累计5个月,最后提前30天以上提出离职
我和劳务公司签订协议在工厂上班,累计5个月,最后提前30天以上提出离职 我和劳务公司签订协议在工厂上班,累计5个月,最后提前30天以上提出离职,后工厂按旷工离职给我办理,后经劳动局调节为正常离职,但劳务公司给我按最低薪资待遇发放,协议上有一条旷工离职和发薪日不在职不享受此工价,这合理合法嘛
2022-08-16 10:43 ask202……(浙江-嘉兴)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08-16 10:46
你好!不合理。也不合法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2-08-16 10:49
你好,不合理
3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22-08-16 10:58
当然不合法
4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2-08-16 11:01
你好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可以联系我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08-16 11:07
需要核实的
6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2-08-16 13:49
先委托律师分析书面材料。
7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2-08-16 14:55
不合法。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8-17 16:08
可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9 吴宇鹏律师  电话:01053670383  2022-08-18 15:37
那不行啊,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10 邹连香律师  2022-08-16 10:48
您好,不合法的,正常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结算工资,劳务公司按最低工资发放,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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