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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6日因个人原因未交接工作主动离职,4月15日应该发放工资
2022年3月26日因个人原因未交接工作主动离职,4月15日应该发放工资 2022年3月26日因个人原因未交接工作主动离职,4月15日应该发放工资,一直拖欠工资到现在,2021年12月14日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工作未满一年赔五千元。15日8点店门口集合,老板开车送到济宁连锁店学习,19日19点老板开车接回枣庄。21日自行7点坐车前往济宁,26日14点自行回家。期间工资正常发,老板包住宿。2022年2月4日通知2月5号上班,上班理由花费一万五请北京老师来培训。2022年2月5日到20日培训。拖欠理由:未交接工作,突然离职,上班期间签订培训协议,补偿培训费用再发3月份工资。 
请问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接工作,主动离职,我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2022-05-04 09:39 202205047F7E(山东-枣庄)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05-04 09:42
你好!可以投诉。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2-05-04 09:48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05-04 11:08
可以劳动仲裁的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5-04 11:11
可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赔偿的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2-05-04 14:30
需要赔偿培训费用
6 陈晓云律师  2022-05-04 18:37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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