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第二年合同期内,女职工因为怀孕 一女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第二年合同期内,女职工因为怀孕,身体不适,向用人单位请假,用人单位并未明确同意,也未明确不同意女职工的请假申请。后女职工不去上班,用人单位也不给女职工发工资,也不交社保,女职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用人单位的财务人员帮自己代缴社保,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权?
2022-03-05 00:16 c22030593(青海-果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03-05 08:52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3-09 20:07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