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合同2013年5月31日到期,5月5日已经和公司声明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由于公司暂时找不到人接替我 本人合同2013年5月31日到期,5月5日已经和公司声明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由于公司暂时找不到人接替我。我在公司工作3年也有感情,决定在帮公司多干1个月以方便公司工作顺利交接。但是公司让我在签一个1年合同,说好帮我交保险。合同内容我也看过,确实没什么问题。我想问问,我签约了这个合同和我6月31日离职真的没什么关系吗?是否签约了以后,公司会已工作交接等问题拖延我的工作交接呢?
2013-05-10 19:48 无风无行(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3-05-10 20:20
公司的做法有些“二”。其实双方只需要在原先即将到期的合同上备注“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延续至2013年6月31日结束”即可。没必要再签一年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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