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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第一份未完成,这两个公司属于法人相同的关联公司,现在第二份合同到期面临续约,公司不予续约,但员工个人认为这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续约必须付双倍补偿金,请问,第一份合同未完成,第二份签关联公司,第二份终止后必须付双倍么?
2021-09-25 11:58 ask202……(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1-09-25 11:59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2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9-25 12:00
你好,协商不成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可以联系我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9-25 12:47
第二份终止后必须付双倍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9-25 15:46
无法协商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5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09-26 12:20
不是的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9-30 09:50
可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7 刘会玲律师  2021-09-25 12:39
按您案情描述,虽然为关联公司,但是两独立法人主体。第一份合同未到期,就与关联公司签第二份合同,则与第一家公司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如未超时效可考虑仲裁第一家经济补偿金。

第二份合同到期后继续劳动未续签劳动合同,并非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到期不续签,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主张正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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