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怎样赔偿? 本人于一家外资工作,工作年限有超过3年时间.现发现怀孕(计划外二胎),但公司因为战略原因需要裁退一批人,属于名单之列.如果本人也可接受经济补偿协商离职. 想请问此种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查过很多资料,赔偿说法不一样。有的说要以过去平均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工作年限的2倍,有的又说还要加上到哺乳期的工资....我的问题如下:(1)请给予准确的赔偿方案说明(2)有一种说法是以当地平均工资来进行赔付,还有一种是如果个人平均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以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3)赔偿是指税前还是税后?(4)产假和哺乳期间的赔偿可否得到?如果可以得到的话,此间的赔偿基准是以个人平均工资为基础还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感谢回复
2013-04-25 22:29 syzxq(湖北-十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4-25 22:41
你的这些问题需要结合证据回答 超生的情况下有些利益是不保护的
2 易明律师 2013-04-26 10:50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4-28 10:00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