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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职申请后,还可以要回我以前的周六加班费吗?
提出离职申请后,还可以要回我以前的周六加班费吗? 我4月16日,提出离职申请,到5月16日到期,4月22日我看到批准签字,我确认可离职后4月23日,我提出自进入公司以来,要求公司给我补发周六加班费,是否可以?合法吗?
2013-04-24 18:09 luping……(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付杰律师  2013-04-24 18:11
是可以的。符合法律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3-04-24 19:24
离职前两年内的加班工资依法都可以获得支持。
3 张勇律师  2013-04-24 20:34
1,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2,可以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加班费的要求。
4 吴君瑜律师  2013-04-25 10:03
可以提出加班费的请求。
5 王金龙律师  2013-04-25 11:31
您好:
1.您可以要求发放加班费。
2.协商不成的话,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具体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咨询。(吕助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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