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问题,谢谢 我于20010年被一家公司从广东请过来上班,口头上谈好了工资过来后也按照这样拿的,但每个月工资不给我工资条,劳动合同也是每年签一回,并且是只签自己的名字别的都不准签,只有公司一份而本人没有,其它员工都一样,由于最近公司员工由于待遇问题和加班问题出现罢工现象我作为是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劝说员工要在合法合理的去与公司谈但无效,而请示老板老板也不愿意给,最后老板停我工作,但又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想让我主动辞职想不给经济补偿,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又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
2013-04-21 14:54 xinag(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4-21 14:57
公司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李小利律师 2013-04-22 09:54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