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 您好,我想咨询劳动维权问题,所在的公司月薪2500,一月四休,7月2号入职31日离职,对方说由于我未满足31天的出勤,将工资按日结算也就是一天80.63元,未满足出勤的四休也算为事假,也就是说没有四休算请假,这样这四天就相当于扣除了320元,但是在一开始对方并未告知过,合同中也没有写到,请问合法吗
2020-08-12 17:48 ask202……(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8-15 11:24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2 任宝余律师 2020-08-12 20:58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3 冯倩雯律师 2020-08-12 23:24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4 陈健辉律师 2020-08-13 08:54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5 崔增苗律师 2020-08-13 15:21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6 田鲁剑律师 2020-08-25 08:59
这种情况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