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索赔? 2011年9月到2013年工作了一年多,由于公司管理混乱不想再干下去了,递交了离职申请,但公司百般刁难,最后还不给离职证明。
因为我个人工资实际收入5000,公司按深圳最低标准买的社保(工资由公司每月从网上转账支付,没有工资条),我可否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索赔?
因为我个人工资实际收入5000,公司按深圳最低标准买的社保(工资由公司每月从网上转账支付,没有工资条),我可否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索赔?
2013-04-09 11:55 嘉嘉加(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09 11:57
当然是可以的,不过你要有证据的
2 110网律师 2013-04-09 12:08
按目前的深圳的司法实践,如果只是未足额缴纳社保,是不能因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如果执意不肯给你开离职证明,你就去劳动局投诉,如果还是没用,那您就只好通过劳动仲裁了。由于您的这个诉求不涉及赔偿金,会一裁终局,应该不会拖太久。
3 110网律师 2013-04-09 13:12
你可以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可以得到大概5000-7500元的赔偿,并且可以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
如果不想通过仲裁手段,你可以先试一试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不想通过仲裁手段,你可以先试一试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