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工作遭到负责人欺骗 本人今年两次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过,今年的四份在该单位试用期一个月未能专职,本人放弃该单位工作,直到十月份该单位负责人联系上了本人,声称该单位缺人手要求本人回该单位工作便录取本人为正式员工,也详细说明了工作,工资问题,本人按照该单位负责人吩咐进行工作,一个月后预料不到事该单位负责人没按时发放工资给本人还躲避本人,在此其间本人向该单位负责人打电话不接甚至还挂本人电话,回该单位也未能见到该单位负责人,本人向该单位电脑技术人员声称该单位负责人不发放工资给本人的话,本人去劳动局告他,于是该单位负责人联系上了本人,也给本人发放了工资,便开除本人在该单位工作,开除的理由是本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严重失职,对此本人对该单位开除本人理由不符合开除本人,本人在该单位工作便不是试用期,本人在该单位工作该单位也未能证明本人严重失职,如果本人失职的话,该单位负责人也没作出任何提醒,直到开除本人才向本人提出。
请大家帮帮忙,关于本人的事情,是否符合申请仲载,该单位开除本人的理由是不是符合开除本人。
请大家帮帮忙,关于本人的事情,是否符合申请仲载,该单位开除本人的理由是不是符合开除本人。
2008-12-28 23:38 xieshi……(海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29 00:12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给予补偿。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8-12-28 23:59
你是否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是没有合同,又是在试用期内并且给你发了你应该得到的工资,他们是可以与你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是他们对你进行的是开除,并书面通知你被开除了,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08-12-29 09:20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你属于正常工作,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