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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您好!本人是12年10月15号上班,于13年4月1号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至今未拿到工资。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劳动法有试用期6个月的吗?被公司辞退可以拖欠劳动者工资吗?还有公司合同规定每月30日发放工资,并没按时发放而是4月3号才发2月分工资。而我是4月10被公司辞退的,现在我的2月分和3月分工资都没发,这样算拖欠我工资和侵犯我的人身权吗?
2013-04-05 22:39 117902……(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4-05 22:41
拖欠工资不合法
2 江珍来律师  2013-04-05 22:50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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