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公司所属项目已交接给其他公司,员工也进行了交接(在交接前一个月已对员工告知:公司所属项目已交由其它公司管理员工会尽力推荐,但是否录用取决于其他公司),但交接时员工不满其它公司,要求我公司给与补偿,那我公司有哪些法定的补偿?那员工在我公司的离职日期是否已交接完成时为准
2013-04-02 14:49 水中小鱼(山东-威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02 14:53
按工作年限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3-04-02 14:52
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除。
3 110网律师 2013-04-02 15:09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应为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4 孙新律师 2013-04-02 15:29
应为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5 110网律师 2013-04-02 16:17
如果项目员工与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