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后又要分开,请问女方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是四川人,有个女同学在广东打工的时候认识一重庆男友,两年后生下一子,可当时他们双方都不够结婚年龄,所以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可两个打工赚的钱全归男方保管(我那位女同学不知道存折密码),几年下来单是我那同学的工资就有10万上下。如今男方老家房子也建好了(两个共同的心血),可男的性情大变,时不时又打人,最重要的是他根本没有要领结婚证的意思。我同学下定了决心要和他分开了,但以前赚的那么多血汗钱全在男方手里,而且还有个五岁的儿子。我们想想各位有更多法律知识或有过一样经历的朋友指点一下,这种事情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的那位女同学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谢谢各位了!!!
2008-12-28 11:48 卡琦珠宝(广东-佛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倪海涛律师 电话:13581530293 2008年12月28日 12时26分
按一般共有关系分割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视同婚生子女的抚养.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28 13:25
有证据证明存在共同财产的,可以平分;孩子的抚养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 徐晓彦律师 2008-12-28 13:39
一、你同学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二、你若想抚养小孩,还可以要求抚养费;
二、你若想抚养小孩,还可以要求抚养费;
4 110网律师 2008-12-28 14:09
同意楼上律师的意见,到法院起诉,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你同学的合法权益。
5 110网律师 2008-12-29 16:41
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另外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对方需承担一半。
希望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如需详细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
何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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