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后又分开;请问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是武汉人在老家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大十九岁多男人,而且还给他生了个儿子,现在小孩快两岁了还没上户口,我们也没结婚证,现在又在外面风流被我看见了,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2010-06-29 16:07 邓莉莉(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29 16:10
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 110网律师 2010-06-29 16:11
你们的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法律不保护。
3 110网律师 2010-06-29 16:15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小孩子的抚养费。要求赔偿无法律依据。
4 陈万莉律师 2010-06-29 16:47
若你们为合法婚姻,则可以要求赔偿。但因为你们系同居关系,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若打算分手可要求对方支付小孩抚养费。
5 2010-06-29 23:10
只要你们离婚了。。。得到离婚证后就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分割。。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按他的生活实际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