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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十六年,现在个人提出辞职,可以向公司要求哪些经济补偿
在公司工作十六年,现在个人提出辞职,可以向公司要求哪些经济补偿 已经在公司工作差不多17年,满了十年后与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今年个人原因于2月20日提出辞职,公司规定管理人员要二个月后才能离职。工作至3月20日刚好是一个月,然后公司没有支付二月份的工资,与领导沟通无果后,又继续工作了一个星期后,直接把工作与领导交接后离职,现在工作有人接手,公司要求我回公司教会接手人工作,我除了可以向公司提出要回工资,还可以要哪些经济补偿。另外我是拿年薪制的,公司平时只有支付很少的一部分工资。
2013-04-03 09:05 出岫无心(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4-03 10:09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 孙新律师  2013-04-03 10:17
辞职的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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