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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降低工资是否合法
随意降低工资是否合法 我现在在一家老国企工作,说改制还没有改制,我们之前加班的费用是5元一小时,说大家不愿意加班,为了促进大家加班,现在调整到20元一小时,但是降低了我们的基本工资,3000元以下的扣除10/100,3000——3500的扣除12/100,3500以上的扣除15/100,我的工资3700,而且还要求必须加班,合同上面也没有写到个人的工资是多少,加班费是多少,我们是双休,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我想请问降低工人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我想离职,怎么样能拿到经济补偿
2013-03-31 21:10 藏海天(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3-31 21:36
能拿到经济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3-03-31 21:38
你好:违法
3 葛涛律师  2013-04-01 07:26
您好:
1.公司不得随意降低基本工资标准,公司的做法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
2.合同上无工资标准,以你之前的实际工资为标准。加班费以平时3700/21.75*150%,周末2倍,节假日三倍计算。
3.你离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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