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言,我能申请离职并拿回应得的工资吗? 2013年2月15日,我到本县内一家日资企业上班,上班前双方达成协议:到工作主要负责电气二次配线工作,并协助公司做简单的电气维护。试用期一个月,月薪2200元,试用期过后月薪2400元,每月享有三天假日,试用期过后公司会考虑缴纳社保,并承若每月25左右发放上月工资。目前已经3月31日,我并每月拿到一分工资,工作性质也严重改变,先是在公司干了一天的电工,后来一直有一个多月时间在干锅炉烘干工作,期间我找领导说了几次要做自己本职工作,公司已缺人手为由,让我占时顶替,后来有人顶替了烘干工作,掉我去配合机修工作,3月27日我书面提出离职,领导不批,后来在3月30日想找人事主管谈谈,可她婉拒了。现在我的意思就是想离职并拿回自己相应的劳动报酬,可公司不给,我该怎么办?什么方式能正当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帮忙!!!不胜感激
2013-04-03 20:08 hanchu……(江苏-连云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4-03 20:20
劳动报酬是必须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啊。
2 董建淑律师 2013-04-05 20:3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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