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并未以书面申请上交公司就自动离职了,公司有权扣除两个月的工资吗 我的合同期还没有满,然后就想离职了,跟公司说了之后公司不让走,还说要走的话就让我自己找人,在没有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时候准备自动离职了,公司说这样的话就要按旷工处理,要扣除两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还要再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是15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到20号了还没有发放,并且这个月了我也做了20天了,我想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合理的吗?
2012-09-20 09:09 784731……(重庆-江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2012-09-20 09:26
您好,合同期未满离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2 110网律师 2012-09-20 10:55
如果单位要对你进行处罚,也要依据相应的管理制度,如果没有管理制度就直接对你进行处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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