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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员工不同意协商离职,公司可否单方解除合同?
返聘员工不同意协商离职,公司可否单方解除合同? 公司安排返聘员工转为兼职形式,和员工协商后员工不接受安排,返聘合同也没有约定单方解除的条件。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返聘合同吗?如果企业单方解除,有什么要注意的风险吗?
2020-04-21 11:27 ask202……(广东-广州)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邹艳青律师  电话:15102033681  2020年04月21日 11时34分
具体看返聘构成的法律关系性质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4-21 15:47
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4-23 16:56
具体看反聘构成的法律关系性质。
4 张邦永律师  2020-04-21 11:28
你好,合同上面具体是怎么说的
5 京牌律师团律师  2020-04-21 11:35
想要规避法律风险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帮你敲定细节,如需更多咨询可以加我微信,手机同号。
6 周三明律师  2020-04-21 11:47
要看合同约定
7 封华清律师  2020-04-21 12:08
你好,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8 许剑律师  2020-04-21 12:54
要看合同约定
9 李可人律师  2020-04-21 13:25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咨询。 ,手机微同号
10 110网律师  2020-04-21 14:13
你好,你的描述太过简单了,你可以带着你手里的资料和证据面谈
11 冯倩雯律师  2020-04-21 16:13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12 刘雪律师  2020-04-21 18:39
合同上面具体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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