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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方面的问题
“综合工时”方面的问题 1.原《劳动法》中的“综合工时制”目前还有法律效力吗?
2.按月计时的话,每月的标准工时是多少小时?
3.那么,周六周日上班的能否计算加班费为200%?
4.如果还有法律效力的话,每月多出的工时,是按150%计算加班费,还是那200%计算加班费?
2013-03-21 19:53 201322(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3月21日 20时08分
网上一查就有,都给你计算好了“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计算方法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A、工作日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 孙新律师  2013-03-22 09:23
1、有效力;2、167小时;3、不能按照200%计算;4、按照150%计算
3 李建成律师  2013-03-22 15:37
您好,建议致电进一步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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