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工龄多付一个月的工资就打发了吗? 我父亲是在某单位【私人企业】做门卫工作已经有六年。这六年一直领取最低工资是从以前的400到现在的700元。单位什么保险也没有帮他买。现在我父亲辞职不干了。原因就是单位领导叫他做别的事,比如装卸杂活等与门卫无关的事,因为以前也有过这种现象,我父亲去做了但后来工资里没有这份劳动薪水所以他现在不愿意去做。我父亲他就说了一句话:"不要我做我就不做了".就这样,某单位就顺着我父亲的意思多付给他一个月的工资叫他当天离开单位。请问律师:某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
2010-07-14 12:57 116178……(广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7-15 16:14
你好,单位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应该给你父亲支付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帮补买相关社会保险。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