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 上班三个月,发生工伤,中手指骨头缺损一点,经工伤部门鉴定为十级工伤,社保局赔偿9670元,社保局那里都办好了,钱一个月以后赔到手,(2012年9月份进的厂,11月底发生工伤,12月份住院,1月份发了952元保底工资,2月份一直到现在都没发工资了),2月1号回厂里上班了,3月份到现在都没有上班,一直在找厂里,现在找厂里,厂里说不给赔,只能结一个半月的工资走人(之前发的工资也没有工资条,现在手里只有一份劳动合同,),现在厂卡已经被厂里给消磁了,2月份上的班也没有打卡记录,我应该怎么办啊 ?
2013-03-19 14:33 wangqi……(广东-东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斌律师 2013-03-19 14:39
有劳动合同加工伤认定书就足够额,你可以要求工厂支付另外四个月的工资赔偿及非法解雇的一个月工资赔偿,还能拿到社保局离职时一个月工资补偿,总共能拿到7个半月的工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19 14:43
你好,有工伤鉴定和劳动合同就可以主张权利,要钱单位赔偿,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3-03-19 14:44
不行的话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4 江珍来律师 2013-03-19 14:48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5 杨艳国律师 2013-03-19 15:40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要求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3-03-19 16:14
可获赔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