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的 一个工程本来是我来做的但是由于本人较忙所以就介绍给了另一人来做,我们之间没有合同,只是口头介绍,他和那个承包给他工程人也没有合同,现在甲方有人意外身亡,请问这里面我有责任吗 谢谢
2013-03-10 09:07 azcbm(江苏-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3-10 09:44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 江珍来律师 2013-03-10 09:09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3 罗远水律师 2013-03-10 09:12
你与发包人、分包人等承担连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3-10 09:14
你无责任
5 成启峰律师 2013-03-10 15:13
可由劳动者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你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