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2007年5月房东以5000元转让费,转让出租店面给我。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2008年5月房东以种种借口不再续约,但继续出租店面给我。房租三月一付。
今得知A出高价出租房东现租于我的那间店面,房东有意要在我下次房租到期时无条件收回。然后转租A。
想知道,我可以不让出店面吗?即使房东收回,我可以要求索赔吗?我最初是以房东转让的形式租下的店面(房东自己的房子还要转让费),我可以要回我的转让费吗?
2008年5月房东以种种借口不再续约,但继续出租店面给我。房租三月一付。
今得知A出高价出租房东现租于我的那间店面,房东有意要在我下次房租到期时无条件收回。然后转租A。
想知道,我可以不让出店面吗?即使房东收回,我可以要求索赔吗?我最初是以房东转让的形式租下的店面(房东自己的房子还要转让费),我可以要回我的转让费吗?
2008-12-24 18:12 baiyun……(浙江-温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12月24日 20时33分
转让无效,可以要求返还财产。
2 110网律师 2008-12-24 18:14
主要看合同的约定
3 张仁东律师 2008-12-24 18:38
在同等条件下你有有限承租权
4 110网律师 2008-12-24 19:30
由于你的合同有效期太短,合同到期后房东可以收回房子。即使你有优先承租权,也只是在同等出价条件下,如果有人出价高过你,你的优先权就无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