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要求增加工作,违反劳动法吗 我想咨询一下,本来从事销售助理的工作,劳动合同也签订的是销售助理,但是劳动合同中并未明确指出销售助理的岗位职责,现在公司裁员,财务部走人,公司又不肯花钱去填补财务部人员空缺,就要求我还要做出纳或者财务部的其他事情,我的事情本来就有很多,请问没有上岗证能做出纳吗,出了事情谁来承担责任,而且让我做财务部的工作,我根本不懂,公司就是随便抓一个人来顶着,根本不管事情多少,责任细分,两个完全不同的工作也可以让一个人做,他们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
2008-12-24 16:55 aileen……(上海-闵行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2-24 16:58
主要看合同的约定,如约定明确你可以要求按合同履行
2 110网律师 2008-12-24 20:17
公司的做法显然是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你可以拒绝,但是你需要保存相关证据,别让单位领导找借口辞退 你。
3 李军律师 2008-12-25 14:18
可以拒绝。
4 舒瑜律师 2008-12-31 23:40
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