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新入职且符合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在公司工作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职工新入职且符合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在公司工作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这个合法吗?
这个合法吗?
2019-12-04 11:31 玩个蛇!你是妖怪吧!(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9-12-04 11:48
是规定如此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04 17:00
可以直接诉讼的
3 金聪聪律师 2019-12-04 13:33
合理。
4 张舜律师 2019-12-04 15:28
合理的
5 110网律师 2019-12-04 15:36
如被侵权,建议直接诉讼处理。
6 陈晓云律师 2019-12-05 09:38
规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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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每月超过7天休假,工资要按照实际上班天数核算,这样合理吗?
1个回复我是一名司机,在公司工作快两年了,在公司规定一个月有两天的休假
1个回复您好,当年公司建集资房,我们交了一半钱,公司签了协议,工作满15年集资款返还,房子的产权归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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