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员工辞职,还有理了? 按公司规定,员工辞职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经理不批准员工辞职,他说不行,要走可以,叫员工自己走,员工补肯,说你结工资给我,我马上就走,经理就说,要走可以,一分钱没有,有这条法律么?只许员工来上班,不许员工走?这样的规定也合法吗?求解释?
2013-03-15 14:27 x16119……(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15 14:29
经理的说法不对。
2 110网律师 2013-03-15 14:31
公司行为违法,提前30天通知就可辞职。可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3 唐晓华律师 2013-03-15 14:41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公司的行为违法
4 110网律师 2013-03-15 14:52
提前30天书面通知
5 江珍来律师 2013-03-15 16:35
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6 王金龙律师 2013-03-15 18:20
按正常程序辞职即可。提前30天书面辞职。保留好辞职的证据。到期可以要求结清工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7 吴小庆律师 2013-03-15 22:57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