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赔偿及工资领取 我爸爸1991年在工作中因8楼钢架垮塌压伤腰腿部,经工伤鉴定为8级伤残,由公司送往医院医治至出院之后就一直待岗在家。自从工伤以后爸爸就一直在公司领取每月240元的生活补贴至今,且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请问我们现在可以要求公司做怎样的补偿呢?
2013-02-04 22:43 zzlove……(贵州-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2-04 22:49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2 唐羽生律师 2013-02-04 23:55
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金额,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3 刘青芳律师 2013-02-05 08:47
你好,只能适用当时的工伤待遇标准主张权利。
4 吴再学律师 2013-02-05 09:57
享受工伤待遇。 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