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招员工一个月后怀孕?且一周只上2天班? 我公司于4月份新招的人员中,有两位女职工在一个月内告知公司怀孕了,其中一人是上海本地人,一人是外地人;
一、那个上海本地人经常三天两头不来,并且问她要医生开具的假单的时候,她却说过几天再给你,结果过几天又没有来上班,并且该女职工在上班期间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造成了一定得经济损失,视公司制度于不顾,并且经常不来上班都没有提前通知或请假,因为本公司属于制造类企业,所以经常不来却没有事先告知严重影响了公司生产安排,造成了经济损失。
二、还有一个外地的女孩子是未婚先孕,也是进公司一个月内,之后便请了一个月的保胎假,但是医生的假单只是15天,由于公司生产繁忙,无法再多给假期,要求她15天到期后过来上班合理么?
还有,像这个上海本地人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感谢律师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
一、那个上海本地人经常三天两头不来,并且问她要医生开具的假单的时候,她却说过几天再给你,结果过几天又没有来上班,并且该女职工在上班期间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造成了一定得经济损失,视公司制度于不顾,并且经常不来上班都没有提前通知或请假,因为本公司属于制造类企业,所以经常不来却没有事先告知严重影响了公司生产安排,造成了经济损失。
二、还有一个外地的女孩子是未婚先孕,也是进公司一个月内,之后便请了一个月的保胎假,但是医生的假单只是15天,由于公司生产繁忙,无法再多给假期,要求她15天到期后过来上班合理么?
还有,像这个上海本地人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感谢律师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
2010-07-09 10:03 xufang……(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09 10:16
1.无论是上海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在劳动合同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此提问本身含有地域歧视,属于对法律的误解;
2.上海户籍职工经常旷工,且无法提交怀孕证明,况且怀孕并不构成长期请假之法定理由,可以依据公司制度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外地户籍职工即便怀孕如果不能正常工作,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鉴于刚上班一个月,可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解除合同。
2.上海户籍职工经常旷工,且无法提交怀孕证明,况且怀孕并不构成长期请假之法定理由,可以依据公司制度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外地户籍职工即便怀孕如果不能正常工作,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鉴于刚上班一个月,可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解除合同。
2 李军律师 2010-07-09 15:32
1、上海本地人的情况,完全可以按照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处理;
2、外地女子的情况,如果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公司应批准假期;没有病假单的话,可以要求上班;
3、建议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详细情况,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劳动维权专业博客供参考//lawyer_lijun.blog.163.com
2、外地女子的情况,如果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公司应批准假期;没有病假单的话,可以要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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