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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四次合同到期后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遭到拒绝
已经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四次合同到期后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遭到拒绝 已经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四次合同到期后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遭到拒绝。到现在已经有20个月没有签合同了。请问:1、第四次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视为自动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20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 2、现在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没协商,没变故等其他因素,仅仅是用人单位要辞退。是否可以索要2N作为赔偿金? 3、除上述赔偿项目外,是否还有其他可以主张赔偿的项目。
2019-08-22 23:11 八点半的星光……(湖北-宜昌)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8-22 23:12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程智华律师  2019-08-23 09:27
您好,1不可以视为签订了合同了,只能看作是没有签合同。至于20个月的工资是没有正常的发吗?2单方面的解除合同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赔偿金的,至于多少要看您的工薪时长等等
3其他的赔偿项目是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看的,您提供的信息不多,只能一答一,您若是想维权您可以来电或是微信详谈,多一点信息我才好给出针对性意见
3 杜红涛律师  2019-08-23 09:47
您好,是可以要求赔偿金的。详细可以咨询我,我的联系方式在个人主页,微信电话同号
4 熊高杰律师  2019-08-23 15: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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