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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我于2008年3月17日和某单位签定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今年12月20号单位要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在谈到赔偿问题上意见不统一.公司是补一一个月.我的要求是补二个月.因为单位并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且单位告知要马上派人与我交接工作,我可不可以不办理交接手续.因为我还没有办理离职.还有我能否拿到年终奖. 
谢谢...盼
2008-12-20 14:43 franci……(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20 14:46
没有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可以拒绝交接。
2 徐晓彦律师  2008-12-21 10:36
你的要求合理合法,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仲裁或诉讼。
3 110网律师  2008-12-21 18:40
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双倍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还要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08-12-22 14:13
以一对一答复为准
5 舒瑜律师  2008-12-31 12:56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双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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