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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在总公司入职,而后因为业务需要被调到分公司工作了,但是没有跟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分公司拖欠我工资,我走仲裁了,拖欠的工资对方肯定跑不了了。但是我提问的问题是:因为这个分公司跟总公司的法人不同,我是否有权告分公司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就是我再分公司在职期间:可否要求对方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可否要求对方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可否要求对方每月支付二倍工资?重要问题问三遍!
2019-07-16 11:51 173610……(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7-16 13:35
你好,带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合同及工作时间点都需要看。
2 单义律师  2019-07-16 11:52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3 赵江涛律师  2019-07-17 20:57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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