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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我家有处公房!93年以前是小姨的名字,94年房管所来办理新证件时!小姨当时给生份证我,叫我自己去办。家里长辈叫我改为妈妈的名字(也就是小姨的姐姐)小姨当时也没有反对。而且房管所办下了证件。变更为了我妈妈的名字!请问她还有没有权利收回这处房屋!谢谢
2010-07-03 15:26 小馒头321(湖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7-03 15:28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她已经同意办在你妈的名下,可以不给收回。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0-07-03 16:28
从法律上而言你小姨无权利收回,可从事实上而言她有权利收回。请你尊重事实协商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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