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的保险待遇及补偿标准 我是1998至今在昆明市五华区一加工型企业(私营企业)的普通员工,在2009年企业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在2010年7月以前除了买了人生意外伤害险外,没有买过其它的任何保险,2010年7月以后企业打算买养老保险(只此一项),我想请问法律专家,我可以要求企业为我们补交2010年以前的社保金吗?这笔费用按昆明市最低标准计算大概是多少?谢谢。(我所在单位有40名员工左右,情况基本和我一样。)(如请律师代理需要多少费用)
2010-07-01 20:08 y32784……(云南-昆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2 10:55
你好,可以,如需帮助请致电:尹律师:1596943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