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无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做财务,由于工人的借支没有扣除,老板就克扣我工资,从8月到现在的工资没有发放及4月到现在的绩效奖没有发,在公司工作3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来加班没有加班费。现在我应这样做
2013-02-03 12:49 panyun……(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2-03 13:24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杨艳国律师 2013-02-03 16:02
收集和单位具备劳动关系的证据,尽量协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3 陈健辉律师 2013-02-03 19:40
收集和单位具备劳动关系的证据,尽量协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