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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时间远远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个小时,然后就做了一份假的考勤给我们签
公司加班时间远远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个小时,然后就做了一份假的考勤给我们签 公司加班时间远远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个小时,然后就做了一份假的考勤给我们签,我们不签就要调岗位处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获得补偿金?谢谢!
2019-04-08 19:45 王振(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4-08 19:57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4-08 21:27
无法协商,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 陈晓云律师  2019-04-08 20:14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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