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离职补偿金吗? 你好,咨询您一下!我是从2009年11月份底进入公司的,然后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在2010年2月份(2010-02-01)转正。现在是2010年6月份(2010-06-24),企业提出让我离职,离职理由是:部门业务调整,在考核后(当事人不知道是怎么考核的)说成绩不理想,然后在调整部门无果后,让本人离职。
请问,企业需要支付离职补偿金吗?离职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我工作年限未满一年(连试用期在内7个月),补偿金是多少?
谢谢!
请问,企业需要支付离职补偿金吗?离职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我工作年限未满一年(连试用期在内7个月),补偿金是多少?
谢谢!
2010-06-24 13:45 zhlgzh……(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6月24日 13时55分
需要支付补偿金,及通知金(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6个月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共计2个月的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0-06-24 13:54
支付你2个月的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0-06-24 14:00
应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该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那还应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4 110网律师 2010-06-24 15:06
违法解除合同,应向你支付经济赔偿及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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