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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但只同意给从08年后到今年的三个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但只同意给从08年后到今年的三个月赔偿。 我是99年到公司,从01年7月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规定我这个岗位是三年签一次,03年签第二次,07年7月签第三次,今年7月合同到期,公司不同意给我签劳动合同,但只同意给我从08年算起到今年3个月的赔偿,是否合理?我认为不合理,公司就是在归避无固定期限合同。我要求N+1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2010-06-21 19:43 lvwc76(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21 19:49
可以这样要求
2 110网律师  2010-06-21 20:00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主张你的权利。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与我电话联系或到律师所详谈。
3 110网律师  2010-06-21 21:12
你可以要求签订无规定起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可以要求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武汉专业劳动纠纷案件律师。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15337119141。
4 110网律师  2010-06-21 22:36
只要你有前面的劳动合同 
是可以这样 要求的
5 110网律师  2010-06-21 22:57
你的说法很正确,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这种情况,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的补偿肯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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