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仲裁庭上提交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员工是无故旷工和不辞而别”? 一个用人单位对一个员工采取了“限制劳动的形式,让员工无法继续在原工作岗位工作”,而后死咬这个员工是因为“无故旷工”的原因及“不辞而别,而造成自己没有工作的”。如果,员工就“用人单位无故限制员工劳动的权利去仲裁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仲裁庭上应当举出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员工是无故旷工和不辞而别”?
2013-01-14 07:36 自由飞翔AA(天津-和平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年01月14日 09时44分
要看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1-14 07:43
要看公司的管理方式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1-14 08:23
证人等。。。。
4 朱君秀律师 2013-01-14 07:37
答: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 孙新律师 2013-01-14 08:21
你好。
员工没有参加工作就可以了。本案应是劳动者举证。
员工没有参加工作就可以了。本案应是劳动者举证。
6 陈晓云律师 2013-01-14 08:32
1、未按规定打卡
2、人事处无其请假备案等
3、巡查时,未发现其在岗的记录
2、人事处无其请假备案等
3、巡查时,未发现其在岗的记录
7 孙新律师 2013-01-14 08:52
你最起码有工友的证言
8 胡爱军律师 2013-01-14 09:07
考勤表、打勤卡等都可以证明
9 于海英律师 2013-01-1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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