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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没和我签合同
用工单位没和我签合同 万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外企上海代表处工作,时间是2009年3月2日至2010年5月31日止共15个月,在职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并没帮我交纳社会保险金。我于6月9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提交了申请,要求公司给我补交15个月的社会保险金同时要求根据劳动法未签合同双倍赔偿(11个月的工资)。今天(18日)劳动仲裁给我们做调解,公司请的律师说他们是外企办事处不受中国劳动法约束,同时他说办事处本是不可以招工的,如果要告的话只能到工商局去举报非法用工,劳动局是不能受理此案的。现在劳动仲裁和我说过两天我会收到不予受理的通知,让我去法院告他们。我很苦恼,不知怎么告才能告倒他们。很希望能得到你的建议和帮助。谢谢!
2010-06-18 21:51 许荣兰(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18 22:48
如果仲裁不受理,直接到法院起诉。法律不会让非法者因非法行为而获利的。
2 110网律师  2010-06-19 07:27
不受理可以到法院起诉 外企代表处是不能直接招工的   这种情况的确不属于劳动关系  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你可能要变更诉求
3 李军律师  2010-06-19 23:22
外国公司上海代表处是没有用人权的,专业活动应当聘请专业律师办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处理。
4 姚艳艳律师  2010-06-21 17:38
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纠纷,你可以起诉要报酬,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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