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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问题
诉讼离婚问题 律师好!我们结婚4年多,无子女无共同财产,现已分居2年,协议不成,想走法律程序。
  是这样的,我和女方在我老家民政局领的结婚证,我的户籍在老家,她的户籍不在老家也不在长期居住地,并且她人户分离已经好几年了,现在我们都在外地工作,同城分居。
  我想起诉她,但是她的长期居住地(租房,无合同)的居委会和派出所(无暂住证),不给开证明,居委会的理由是没有在居委会登记注册,派出所的理由是没有在派出所办暂住证,都是怕担责任不给开证明。现在法院明确只有居委会和派出所的长期居住证明才能立案。
  律师,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呀?在我的户籍所在地(领证地)能诉讼她吗?需要什么样的程序和手续?谢谢!!
2013-01-05 23:00 zhangx……(北京)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1-06 11:26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赵江涛律师  2013-01-05 23:34
可以在你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3 谷友军律师  2013-01-06 07:55
你应当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3-01-06 08:00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 孙新律师  2013-01-06 08:08
被告经常居住地,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细节问题,可以电话联系
6 朱君秀律师  2013-01-06 08:16
答:向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认为管辖有异议时,由他本人提交证据。需要提交的材料: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
7 李建成律师  2013-01-06 09:00
您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建议您请律师为您代理,有其他问题,可以致电进一步详谈
8 李同红律师  2013-01-06 09:08
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9 孙新律师  2013-01-06 09:23
应当在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的程序可以向法院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若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10 孙新律师  2013-01-06 09:35
你可以到她户籍所在地起诉去。
11 孙新律师  2013-01-06 09:41
您好!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起诉需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依照您的实际情况的话无法提供暂住证明,那么只能回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了。
12 孙新律师  2013-01-06 09:46
可以让对方告你。
13 陈晓云律师  2013-01-06 09:48
只能向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14 110网律师  2013-01-06 09:56
你好,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诉讼。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15 风志律师  2013-01-06 22:03
户籍地法院应当立案,不立案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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