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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诉讼离婚】咨询对方讹钱问题!!
【要诉讼离婚】咨询对方讹钱问题!! 我与女方结婚时,女方家以种种理由没有拿过1分钱(绝对不是夸张,从婚房,家电家具购置到婚纱照,婚宴等都是由我父母出钱的),婚后女方在我不在家时候曾跟网友有淫秽聊天,内容及其不堪入目!(我有截图),此外还将我们的婚纱照中我的头像改成别人,并与别人照片制作网络结婚证(也有截图)!!严重伤害我的感情!而且婚后女方跟我因为财产问题常常吵架。现在感情已经破裂!我与她协议!可是她张口就讹诈我5万块钱!目前家里没有存款,也给不起这些钱!所以我决定起诉!!但是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法院是不是会判离婚?如果不判,那么等六个月再起诉结果会如何?
2012-09-12 13:52 玛雅日出(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9月12日 14时02分
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需要根据证据材料进行认定,但是如果一次不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2 李同红律师  2012-09-12 14:01
只要是感情破裂应当会判决离婚。
3 常路律师  2012-09-12 14:17
您好!
1 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2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 110网律师  2012-09-12 14:30
只要可以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判离婚。
5 陈晓云律师  2012-09-12 14:46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6 孙新律师  2012-09-12 14:47
对方索要没有法律依据,协议离婚不成时,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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